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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根据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,予以落实。
(二)围绕党和学校的中心工作,采取各种形式生动活泼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;引导团员青年成为有思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(三)引导团员青年遵守校纪校规,倡导良好校风。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校风建设和学风建设,积极参与学雷锋、学英模、做好事、树新风、讲文明活动,协助学校改善和优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。
(四)充分发挥校党支部联系学生的桥梁作用,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,经常了解和反应青年学生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维护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。
(五)加强团员意识教育、开展团员教育评议,帮助团员增强团的组织观念,遵守团的纪律,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,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。
(六)加强团的骨干队伍建设,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发现、培养、考察工作,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,建设团校定期培训学生团干的制度,协助党组织培养,考察团的专职干部,帮助团干提高思想和工作能力。
(七)加强团的宣传报道工作,及时发现和宣传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。
(八)做好团费的收缴、管理、使用和团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,做好新团员发展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。加强和改善青年教工中团的工作,开展适合青年教工特点的团的各种活动。
(九)选派合适干部担任学生会秘书长。指导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组织,把握工作方向,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决策,支持学生群众组织按照自己的章程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。
(十)负责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团委书记:王康
团委副书记:邓元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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